上一页|1|
/1页

主题:广州最严公积金政策:贷了不能再贷

发表于2014-03-27

  新版《办法》、《通知》的意见征求稿规定,无论是“限制只能贷一次款”,还是“本地人和外地人缴纳公积金时间分别需两年、三年才能贷款”,无不说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将会提高。

  限制第二次及以上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确保91%的职工拥有公平、公正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显示广州公积金贷款趋严:对于符合广州购房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如果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不予贷款;此外,贷款额度也有所收窄。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未来在广州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一次。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发表于2014-03-27

银行危机,没有利益可图,谁给你贷啊

发表于2014-03-27

公积金压根是互助基金,交是我为人人,贷是人人为我。这样限制无异于把交纳公积金群体的权益给剥夺了。

发表于2014-03-27

政府的文件两天可以改三遍。能信吗?

发表于2014-03-27

不过现在广州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了

发表于2014-03-27

凭什么自己缴的钱不让用?!不让我们用,这笔钱又被用到了哪里?

发表于2014-03-27

人民提自己交的钱需要一叠材料各种条件,你提人民的政策怎么不问问人民的意见

发表于2014-03-27

那还完了贷款还用再交公积金吗?

发表于2014-03-27

那买了房的人不用再缴公积金了,广州的的政策越来越脑残

发表于2014-03-27

广州的政策太碉堡了,改善性住房以后也不能用公积金了,这不科学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