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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尊敬的总编:您好! 我们几乎每天要看您们的栏目,前些天看了您们有关讨债公司的报道.感到讨债公司故然违法!但究其根源,如果各级法院能真正严格执法!依法严惩无耻、无赖的众多老赖!维护纳税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前我国各地数量众多的非法侦探公司、讨债公司自然没有市场!)片中那讨债公司女嫌疑人说得没错:告到法院二年无果......!现向您反映的是当前基层法院广泛存在的商事执行案件中原告的困惑和无奈;(己写信向最高院正付院长、省市法院院长反映.石沉大海!也恳请您们能深入探付一下,当前讨债公司为何众多!?杨白佬为何凶于黄世仁!?)原告凭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或被告的欠条去法院立案后,法院即告知原告:法院因无法联系上被告,(法院称自己无侦查权,而被告也看透法院软肋,提供给原告的身份证住址大部分是非现实际居住址.加上故意关闭手机对付法院.)要原告化650元去法院做公告.三、四个月后法院开庭,被告人拒不到庭,法院判原告胜诉.被告仍不予理采! 法院则又要原告做第二次公告.原告再等三、四个月,被告还不予理采.原告无奈只好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首先要原告提供被告财产,住房,存款等私人信息或线索.(原告是个人或单位又不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更无侦查权!调查权!要去侦查出连法院都侦查不出的上述信息,线索本来就是违法的也是确有困难的!)同时法官还和原告讲:他就是在马路上碰上被告也不认识!因而要原告自己设法侦查去抓被告,如那天抓牢被告,先拨公安110滞留住被告再通知法院执行局来抓被告或等法院上班后请110将被告送到法院.如原告无法办到上述二条连执法机关的法院都办不到的要求.执行局即以原告未能提供被告信息加上年终上面要考评结案政绩等为由,立马轻巧给拆腾了近一年的原告一纸终止执行通知书了事!原告都是在实属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将被告(老赖)诉至法院,总想寻求法院依法解决!想不到到头来化费了大量精力,财力,时间连一分钱都执行不到!结果完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被告却一分钱无损不说!还嘲笑原告你诉至法院有啥用!法院执行局不过是花园终止局云云……!甚至讲:我就是被执行,法院顶多关我几天.我出来更不会还你是一分钱!谁叫你去法院告我!?你告了几年,事实证明法院又有啥办法对付我?......因此目前社会上非法侦探机构、讨债公司纷纷应运而生!原告深感告到法院无用!病急乱求医转而求助此类非法公司,由此引发众多违法案件!(甚至讨债过程中造成双方死伤案件发生!)上网一搜侦探,讨债公司数目众多就是证明其大有市场

发表于201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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