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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国保障房建设9月前完成率不足1/4

发表于2009-10-29


   记者从全国常委会的一份报告中获悉,在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8月底仅完成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

 

   10月28日,全国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代表全国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向全国常委会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把实施重大公共项目建设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项目进展不够平衡。

 

   报告指出,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落实困难。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

 

   报告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把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除重点改善城市特困群体住房,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外,还?把其他工矿的棚户区改造逐步纳入补助范围。要正确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建设规划。政府有能力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应集中财力,落实资金,加快建设;没有能力的地方,应保证租赁补贴发放,或者按照节俭、适用的原则,维护、修缮、利用现有旧房,改善困难居民的住房条件,切忌不顾代价拆迁建楼,造成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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