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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怎么国家干部都干 什么去了!

发表于2010-03-05

合作开发商品房时,发现合伙人不讲诚信,挂靠单位不具备开发资质,于是想退出股金,谁料合伙人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这块土地公示出让。昨日福建老板韩玲,向本报记者曝光九江市德安县“宝塔新城”住宅小区开发内幕。

开发土地“一女许二郎”

韩玲告诉记者,她于2003年12月19日,与合伙人刘荣辉、刘晓松和德安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协议书》,开发土地位于德安宝塔工业园西区入口,105国道临街B、C、D综合用地。该土地面积为3885平方米,兴建“宝塔新城”商住小区。韩玲称,在合作期间,由于发现合伙人不讲诚信,她提出要退出她的100万元合伙股金。

韩玲说,她的股金还没有退出来,合伙人刘晓松、刘荣辉却擅自作主,通过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又将这块土地出让给九江泉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德安分公司。就这样,房子还没建好,土地却“一女嫁二郎”。

二次出让土地系“工作失误”

记者在投诉人提供的一份德安县国土资源局2005年3月1日的《土地登记房结果审核公告》上看到了原刘荣辉、刘晓松、韩玲的“宝塔新城”3885平方米土地出让公示。

而德安县国土资源局分管交易工作的王小明副局长却对记者说,刘、韩等三名合伙人,第一次确实是挂靠在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搞房产开发,但这家开发公司业绩不是很好。可能是在这种情况下,刘等人才准备退出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带着这块地去找九江泉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德安分公司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块土地若是以刘荣辉、刘晓松的个人名义出让,那么他们不具备出让资格,若是以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出让,又存在是否缴纳出让规费问题。

王小明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这肯定是以德安房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出让的,但考虑到刘韩内部矛盾关系没有协调好也就停下了转让的事。而令记者感到意外的是,德安县土地管理局地藉股负责人周初雄却说这块土地二次出让是以刘荣辉、刘晓松的名义出让的。他也表示这件事已停下来了。王小明说,造成这种原因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误。

开发商否认转让一事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见到了开发商刘晓松,他对记者说,这块土地是以他哥哥刘荣辉的名义买下搞开发的,当时还邀了合伙人韩玲合作,并与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联手,其间,因几个股东不和闹矛盾,打起了官司。

就记者询问他们是否已将这块地二次出让给了另一家房地产公司一说,刘晓松一口否认。他说,因为与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韩玲合伙出现裂痕,他们只有另找一家开发公司合作。他表示,若是找到了合作单位,该办的手续他会办好。

房地产开发资质生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也出现疑问。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资金为32万元,2004年7月21日变更为156万元。而江西省建设厅颁发给该公司的《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为500万元,资质等级为三级。

另外,记者从相关法律条款中得知,符合三级资质等级建筑开发的,要具备8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不知为何该公司能够获得三级资质?

为了弄清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具备三级资质,记者到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找到了副局长闵期延。他表示,既然有人对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提出质疑,他们将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审查该公司的相关档案和资料,给购房户和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律师称该公司不具备开发资质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电飞,就此事谈了他的看法。他认为,首先,德安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没有800万元就不具备开发资质,这样开发出来的商品房,质量是否能够保证也就不得而知。另外,房屋还未开发出来,就“一女嫁二郎”,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将来业主办理房产证就需打上问号,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分割线,,,,上文是都市快报的文章

 

 

 

我现在就是房子的住户,3-4年了,房产证都没办理下来,外出打工2年现在回来连物业都找不到了,房产证就没的着落了,很急,我现在该怎么办,现在急需用房产证抵押贷款,我应该找什么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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