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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汇德园物业公司收取车辆占地费100元/辆/月的问题

发表于2014-03-09

依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公共场所属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将车位用于经营,经营获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可以和业主约定,获得一定的停车管理费。 如果物业公司强制收取,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撤销车辆占地费的决议。

发表于2014-03-13

不合理啊

发表于2014-03-13

发表于2014-03-20

发表于2014-04-11
房天下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汇德园物业公司收取车辆占地费100元/辆/月的问题”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8-21
搜房网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汇德园物业公司收取车辆占地费100元/辆/月的问题”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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