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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我部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 要求加名字男友不干我该分手吗?  

发表于2014-05-13


楼主女,跟男友大学相恋,在一起已经5年了。终于要结束爱情长跑进入婚姻阶段,打算明年办结婚,所以这几个月一直在研究在哪里买房子,还有首付怎么办?本来对于房产证的名字无所谓的,可是听一个女友说,现在婚姻法规定跟之前不一样了,其中重要的几点是: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我跟男友的情况是这样的,买婚房他家首付出十万,我和男友有存款共十万(共同财产),我父母出三万。婚后我们共同还贷款,就是这样的情况我以为房产加我的名字是不用商量的事情。谁知道有一天看房子的时候,我顺嘴一提,说将来房产证要加我的名字,男友竟然不同意,说写我们两个名字的话,那样就是平分了,对他家不公平。我当时都气死了,我想那我付出这么多,我就得到公平了吗?


  难道我是图他家的财产吗?说实话他家并不富裕,婚后我是要和他一起负债的。我是真心和他过日子啊。我想知道真的是他吃很大的亏吗?女人的青春有几年呢?我都付出给他了。


  而且我说你愿意去哪里公正去哪里公正,我就是想写个名,我也是辛苦工作的工薪阶级,买个房子到头来混不上个名,我情何以堪?我父母的钱也不是白来的,我也得对他们负责吧?但是男友说,他父母不同意,还说保证一辈子会对我好,房子在他的名下我一样可以放心。说的是很好,可是楼主的心已经不再如之前,总觉得这话不可靠,要是在这事情之前,我肯定是相信男友的。但是这次事情男友的表现太让我失望了。我想要分手,但是已经相恋5年的时间,这段感情该何去何从呢,分手怕错失真爱,继续凑合发现心里已经有了芥蒂。网友们,我该分手吗?


发表于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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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5-13

是婚姻法 让现在的婚姻越来越现实

发表于2014-05-13

现实中还有很多情侣因为彩礼钱分手的 

发表于2014-05-13

劝楼主赶紧的分手吧

发表于2014-05-13

这样的男人没什么可以榴留恋的 

发表于2014-05-13

还有这样的事情 这男的太不是男人了

发表于2014-05-13

本来买房子要加女方的名字啊 

发表于2014-05-13
引用:tjin009在2014-05-13 17:56:39写道:
8楼

本来买房子要加女方的名字啊 

 不加名字就分手  反正还是没有结婚啊

发表于2014-05-13
引用:tjin009在2014-05-13 17:56:39写道:
8楼

本来买房子要加女方的名字啊 

 南方的习俗不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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