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我部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 要求加名字男友不干我该分手吗?

发表于2014-05-13

生活史很现实的 

发表于2014-05-13

不管怎么样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 

发表于2014-05-13

青春不易 很是短暂啊 

发表于2014-05-13
引用:tjin009在2014-05-13 17:56:39写道:
8楼

本来买房子要加女方的名字啊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05-13 17:58:18写道:
10楼

 南方的习俗不是这样啊 

 你们那是什么习俗啊 

发表于2014-05-13
分手有些可惜,要是写他坚持自己的名字,让他自己凑首付好了,你们也别出钱,你心理上也能接受
发表于2014-05-14
应该加上
发表于2014-05-14

我觉得你应该要去再等等再买房,等双方父母出钱一样多的时候,也就是说你们俩的共同财产再多攒7万的时候。

或者你们管双方父母借钱,回头用共同财产还钱,这样就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了,如果男方还计较借的多借的少的话,大不了把利息算进去,无所谓啊,反正都是自己家的钱,怎么流转都一样,百年之后不还都是自己的。

但房子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

承诺管个p用,真要是对你好,还会计较这个?

这两个方案选其一,如果他还是想那么干的话,他就是有独占财产的心了!!!


发表于2014-05-14
建议分手
发表于2014-05-14
建议分手
发表于2014-05-15
分,添钱买房都不写你名,他想干嘛,还没结婚都不考虑你的感受,以后会对你好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