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广东国五条无新意,真够“戏”]广东国五条无新意,或将成各地样板
- 发表于2013-04-01
天津也只是翻版
- 发表于2013-04-01
地方政府估计是不情愿执行20%个税的
- 发表于2013-04-02
房子比结婚重要。。。在房子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 发表于2013-04-02
2020年前得保证GDP年均7.5%的增幅,在那之前房价下降得可能性不是很大。
天津也只是翻版
地方政府估计是不情愿执行20%个税的
房子比结婚重要。。。在房子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2020年前得保证GDP年均7.5%的增幅,在那之前房价下降得可能性不是很大。
广东国五条无新意,真够“戏”!
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国五条”地方细则的省份。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但未对限价目标、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如何操作等焦点问题详细部署。因此,舆论普遍认为广东国五条无新意。
具体来看,广东省的“国五条”的落地细则中要求,广州、深圳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细则明确提出,要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未来,将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房地产学者广东地产韩世同认为,这次广东省出台的关于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调控的通知并不算是真正的“国五条”细则,而应该称其为“限购”,因为这次的通知在有些条款中只是重申了“国五条”中的规则。
网友评论:全国首个落地的广东国五条真是无新意啊,这个细则真够“戏”!“国五条”细则中提出的二手房交易或征收20%个税的内容在广东省国五条中并未提及。自打耳光也不能这样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