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下班途中买菜受伤算工伤,大家怎么看?
- 发表于2014-08-21
- 发表于2014-08-21
你想的好细啊,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能得到延伸的保障,挺好
- 发表于2014-08-21
说得好
- 发表于2014-08-21
对,不惹事儿,不生事儿最好
- 发表于2014-08-21
劳动法向劳动者倾斜是必须的,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绝对劣势。
在上班下班路上受伤算作工伤是早就有的规定,这次的解释只不过是细化了某些情形而已。而且这个受伤指的是意外伤害,被车撞了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
- 发表于2014-08-21
利益的天平稍微向普通百姓倾斜一点点有嘛不可以?
- 发表于2014-08-21
没用,公司规定里没这项,与公司规定相抵触,一律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请假就算病假扣工资吧!
- 发表于2014-08-21
要是真的在下班买菜时出点事,事故认定上用该不会这么简单
不一定买菜,下班路上干别的事儿也可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