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不用再纠结70年和40年了。物权法规定的妥妥的。
- 发表于2016-08-02
ly5775,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不用再纠结70年和40年了。物权法规定的妥妥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6-08-02
大家以后不用再担心产权的问题了
- 发表于2016-08-03
这个明确了,不用顾虑买小产权了
- 发表于2016-08-04
真的哇
- 发表于2016-08-06
小产权能买吗,真便宜
- 发表于2016-09-20
续费是每年不超过5位数吗?那样岂不是费用挺高的??
- 发表于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