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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买房 8月9日,天津市住建部门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发表于2021-08-11
#天津买房# 8月9日,天津市住建部门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购房群众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九类事项。1.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方可对外销售2.我市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3.我市实施严格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4.购房前应仔细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相关材料5.预定和购买商品房前,应充分阅读和认真理解合同条款6.购房前,应要求开发企业明确房屋是否设定抵押权7.不要购买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屋8.注意保存购房过程中所有相关资料9.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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