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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房屋抵押贷款材料

发表于2017-05-10
标签:天津房屋抵押贷款 产权人 材料 借款人 抵押贷款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材料


(1) 借款人、产权人(共有人)的 身份证件 (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2) 借款人、产权人(共有人)的人名章各一枚,一寸照片各一张;


(3) 婚姻证明 (结婚证、离 婚 证明或 单身证明);


(4)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5)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借款人的居住证明;


(7) 所抵押房产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8)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刘经理:151-2205-4261或者151-2283-9407或者 158-2235-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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