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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提示收房要注意以下两点

发表于2014-04-23
(一)注意要先验房再收房。
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例如不办理收房手续就不给钥匙等等。其实,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二)注意收房以缴纳费用为前提。
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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