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我部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 要求加名字男友不干我该分手吗?

发表于2014-05-15
楼主你要真打算和他拜拜最好提前做好他赖账的准备,保留给他打款的记录,实在不行做个录音,诱他把这房子你出资情况说一遍。
发表于2014-05-15

分手有些可惜,毕竟这么多年感情。女生家庭能给出首付就已经不错了,而且看这样的比例已经不算少数,个人认为添加上名字理所当然。相比女生这么多年也没少付出,男生应该考虑这些,而应该主动说服自己父母一定要加上女方名字,俩人感情好,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男方应该认识到。现实社会再多承诺,不如办一件事实,以上仅个人拙见...

发表于2014-05-15

那么现实的问题?不好选择

发表于2014-05-15
呵呵,还对他们家不公平,你就让他平衡好了呗,让他自己过去不就好了吗
发表于2014-05-15
三五万在生活刚起步的时候确实不少了,但如果你朋友是个股,几年后这也就是两个月工资而已。所以要选对人,结婚就是押宝,押的不是一个小房子!
说分手的人都没有换位思考,或者说都不了解具体情况,所以,主意还得你自己拿!取决于他是不是股,以及你是不是有一双慧眼。
发表于2014-05-15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吧!先把你们那十万块钱的共同存款厘清了再说吧,一定要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钱拿到自己手里。如果楼主说的是实情的话,对方现在是毫不在乎你的。甚至你不提分手,对方也迟早要提分手的。这种形若槁木的婚姻是没有任何前途可言的。

我的意见:山雨欲来风满楼,既然有这种前兆了,就别再犹豫了。抱定分手的决心,认真地解决好双方现实的共同财产,不能落得人财两空啊!前提是不动声色,别让对方察觉到你的意图,抽出你那部分钱或全部的十万元存款。然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赠你一言吧:见人但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你的情形让我们这些观众心寒的现在这个季节都没觉出一丝暖意。

发表于2014-05-15

发表于2014-05-15

你爱虚荣吗?爱就添钱不记名,不然就有多少钱,买多少钱的房子,又不是男方非要你添钱。

发表于2014-05-16

该分 这种男人就算结婚,以后肯定还会让你失望的,不值得拥有

发表于2014-05-16
不能领证,这样的男人还是算了吧,爱情不能按年限计算,以后还有那么多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