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我部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 要求加名字男友不干我该分手吗?

发表于2014-05-14
可以加比例的
发表于2014-05-14
就是个房子而已,你们的爱情太现实了,现实到因为利益伤感情的地步了。
发表于2014-05-14

只写他名字的话你可以把你和他的共同财产拿出来  父母的3W也不给了  直接自己存起来  让他想办法买房  如果买不了 干脆分手  婚前就这样  婚后出什么问题还不定怎么对你了 不要相信甜言蜜语  想想清楚吧  二婚的男人值钱  二婚的女人 就不那么可观了  声明下  我是男的 

发表于2014-05-14
男人为什么要吃亏呢,如果男人内心想,不行就拉到,那为什么让步呢。
发表于2014-05-14

这样很不好,光为自己想,不为别人想,这样做太自私了,换位思考一下应该,这样的人家以后闹别扭还在后面呢,看吧

发表于2014-05-14
建议:1,房产证写比例。2,女方负担一半首付,自然写两人名字,法律上是一人一半,还贷男方还,不必说明,这叫抛砖引玉,女方也要付出点吗。但男人应该负担大部分以后的生活,贷款,女人心里想,我比你能挣钱,可就是让你冲锋,日子就和谐了。3如果价值观不同,趁早分手。总之女人聪明付出才有回报
发表于2014-05-14

你说的这个是现在很现实的问题,有许多夫妻因为财产纠纷而闹得不可开交,还是要慎重和你男友的交往。

发表于2014-05-14
过来人就多写点,女人多是双重标准,在中国和世界标准中游走,那个对自己有利就用那个,这样不行啊。你不希望以后离婚吧,有些事不能都怪男人。将来还要面临好多问题,谁管钱,如果女方能做的巴菲特的1/4,年复利8%,那男人求之不得,如果是负利,还是省了。
发表于2014-05-14
1.可以做婚前财产登记,按出资金额做登记。2.产权证写双方名字,产权证上写明出资比例。3,实在不行分手吧,说的没有法律效益,写在纸上才是真。婚前认清人品比婚后后悔抢。不想分手的话可以说女方出资买房,产权证写你自己名字,看他怎么说。
发表于2014-05-14

这男的也配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