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我部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 要求加名字男友不干我该分手吗?

发表于2014-05-18
男方若是觉得以后真的不会离婚,那加个名怕什么?这种男人真是自私
发表于2014-05-18

5年的恋情不要轻易分手,如果你俩真心相爱并互相信任,那就不要被这个产权证上是否登记自己的名字所困扰。很简单,把各自在买房时的投入做个公证,婚后财产自然属于二人共有了。即便将来婚姻有变,财产分割时法律也一定会给双方一个公道。

发表于2014-05-18

智谛山忽悠业主的问题一日不解决,你就一日别交钱

发表于2014-05-18
引用:房天下友在2014-05-18 09:46:57写道:
31楼

男方若是觉得以后真的不会离婚,那加个名怕什么?这种男人真是自私

 同意你的观点,我觉得既然一起还贷了,就有资格加个名字

发表于2014-05-18

为什么不先领结婚证再买呢?这样最好了,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

发表于2014-05-18
这男人很计较,能分就分吧
发表于2014-05-18

当然要写自己名字

发表于2014-05-18
分手吧,你拿着你们的积蓄走吧。。。就算给你的青春补偿。就是不分手,写上你的名字,迟早也会分手的。。。。去寻找真爱吧!!!
发表于2014-05-18

谁让你跟他在一起五年呢?你对自己够珍惜吗?

发表于2014-05-18
现在的婚姻 形如 算盘 波动太快 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