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我部分首付婚后一起还贷 要求加名字男友不干我该分手吗?
- 发表于2014-05-16
双方出资,就要有双方的名字。配额不同而已。还没结婚,已经惦记日后分财产了。也很有趣。
- 发表于2014-05-16
- 发表于2014-05-16
你出钱了吗?没出去为什么要加你的名字?
- 发表于2014-05-16
你出钱了吗?没出钱为什么要加你的名字?
- 发表于2014-05-16
都出钱了,为啥不能加自己的名字
- 发表于2014-05-16
这男人不要也罢
- 发表于2014-05-16
这没什么好说的,真心对你好就不会这样的,坚决不同意。
- 发表于2014-05-16
要是已经叫人家给办了就将就一下呗
- 发表于2014-05-16
真是太现实了,这男的也太小气了,本来就应该加上,女人要生孩子他生么?他要能生就写他自己的
- 发表于2014-05-16
女方首付花了钱就得加上女方名字!加上名字后做个公证,分清各自所占的比例。另外,因此而分手有点可惜,牵扯两家利益的事今后还多着呢!跟他遇上这事;跟别人还会遇上其他事的。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就是两个家族间的事,生活不是电视剧也不是小说。要处理好这些事需要智慧、技巧、大度、宽容。不要轻易分手,跟他为此而分了手,就是你遇着更好的你也未必能把他忘记,将要生活在纠结中。